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查

摘 要: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已有四年多时间,通过对南京市六所高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新制度实施以来的运行现状,改革效果,分析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试着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制度完善提供一些有益建议,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大学生;新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9-0030-02

1 引言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高,对于民族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有其特殊性,完善大学生医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医疗费用不断增长,使得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满足正在逐步扩招的高校大学生的医疗需求,其保障功能逐步弱化。

为有效解决大学生的医保问题,政府在2008年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改革的序幕。将大学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这样不但可以改革原来的公费医疗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还可以提升大学生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能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而随后南京市在2009年也颁布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与实施办法。如今,据这项新政策实施已过去三年多时间,总体运行效果良好,但仍然存在着制度上的问题。故本文通过对南京市六所高校进行问卷调查,实证研究,以深入了解大学生新医保具体的运行状况、实施效果,分析探讨其现行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2 调查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查按照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六所高校内开展,这其中既包括了重点院校,普通本科院校,也包含了大专院校;既有公办高校,也有民办院校。同时选取的调查对象覆盖了六所高校的各个年级,较为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南京市大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次调查具备科学性和可信性。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资料和信息。共发放问卷240份,回收有效问卷220份,合格率约为91.7%。其中男生占52.73%,女生为47.27%,大一学生占20.45%,大二的占25.91%,大三占35%,大四及以上为18.64%。调查对象的户籍情况为农村户籍的占48.64%,城镇户籍的占比为51.36%。

调查分析以问卷所获得的数据和访谈收集的信息为基础,并运用excel软件,进行思考与探索。

3 调查数据与结果分析

3.1 南京市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2009年南京市大学生开始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坚持自愿参保原则,坚持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保障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参保大学生在保障期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按比例支付。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年底,在宁高校参保大学生有65.3万人,参保率在95%以上,但各高校参保率有高有低,有些学校参保率仍待进一步提高。

3.2 大学生的经济水平及医疗费用支出状况

在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月生活支出在1000元及以上的最多,占41.3%,其次是800-999元之间的占31.4%,而500—799元之间的占23.7%,另外还有3.6%的学生生活费用在500元以下。虽然大学生的日常所需支出项目并不多,但在南京这样一个高消费水平的城市,大学生作为基本没有工资收入,只能依靠家庭的经济支持的群体,其月可支配费用支出水平并不高。同时还调查了大学生年医疗总花费,如表1所示,年医疗消费在100元以下的占比最高,为46.4%,另外,有11.3%的大学生年医疗花费在500元以上。由此可见,医疗费用支出在大学生的日常消费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那些月生活费用在500元以下的大学生,他们本身家庭经济困难,每月的经济来源也仅可维持基本生活,如若患大病,将会缺乏风险抵御能力,雪上加霜。由此可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其缓解疾病带来的压力是有一定帮助的。

3.3 大学生的医疗需求及服务满意度情况

(1)大学生具有一定医疗服务需求。

本文以大学生的就医频率来反映大学生的医疗服务需求。据调查显示,45%的大学生一年内几乎没有就医经历,41.8%的大学生年就医频率在1~5次之间,但也有少数大学生年就医频率达到10次及以上,占比为1.4%。虽然大学生目前身体健康状况较好,但仍然会患一些常见的,花费较少的疾病,这表明大学生是存在医疗服务需求的。

(2)患病问诊欲望不强。

在对大学生平时患小病后通常会如何应对的调查中显示,只有26.4%的学生将校医院作为首诊医院,而选择等待疾病自愈的占到42.5%,选择自己去药店买药的占24.7%,选择去校外医院就诊的为6.4%。究其原因,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一方面是部分大学生觉得小病去校医院就诊麻烦,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大学生对校医的服务质量没有信心,认为其不能对症下药,治疗效果不佳。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利用效率不高。

3.4 大学生对新医疗保障制度的态度

(1)认知程度。

在关于大学生对新医保的认知程度调查中,很了解的仅占3.12%,不了解的却占了72.75%。另外,在调研访谈中了解到虽然有大部分学生通过电视网络等途径知道或是听说过大学生新医保,但对其却只是一知半解,不知道新政策关于患病的参保学生医疗待遇的具体内容,只知道每年需缴纳100元的保费,由此可见,大学生对新医保的认知程度低,了解非常匮乏,医保意识淡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学校等相关组织对其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2)认可度。

关于对大学生参加新医保实施情况的认可度的调查显示,27.3%的大学生表示满意或很满意;而占比最高的是选择“一般”这一选项的,有43.2%;另外有12.2%的大学生选择了不满意或很不满意,17.3%的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因而,总的来说,现有的大学生医保模式基本上得到了大学生群体的认可和接受,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 南京高校大学生新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南京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这一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医保个人缴费水平低,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对患大病学生高昂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患病学生家庭的经济问题。但在调研中发现新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阻碍了大学生新医保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

4.1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不足

高校在向大学生传达国家医保政策方面扮演着独特角色,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调查中普遍发现高校作用缺失的问题。第一,高校在宣传国家关于大学生新医保政策方面的力度不够。往往通过在校网站上公布和下发文件到各学院,各班级的方式向大学生传达该项政策,而没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持续有效的宣传,这就造成了政策没有真正被大学生所熟知。第二,由于医保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尤其是涉及到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相关内容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规范的讲解说明,而我们在访谈高校相关负责人时发现他们自己对医保政策往往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4.2 高校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有效满足大学生医疗需求

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大学生对校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并不满意。同时,调研组进行了“您认为校医院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的调查,选择从高到低依次是医生业务水平低(44.1%)、药品种类太少(40.9%)、医院设备简陋(40.5%)、医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34.1%)、医生数量不足(32.3%),当然也有学生提到科室开放时间不合理等。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校医院医生的技术水平、医院的医疗设备等感到质疑,这也是大部分学生患病后不愿去校医就诊的原因。作者分析校医院运行效率偏低主要在于其受行政干预强,竞争意识不足,不注重自身条件设备的改善,不重视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3 医保关系衔接困难

(1)医疗保险在转移接续中赔付困难。

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不在校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的,需在住院10日内电话通知区经办机构、首诊医院备案,并在开学后10日内到首诊医院定点医院比照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赔付手续复杂,不能及时赔付,导致新医保难以切实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

(2)各种医疗制度的衔接困难。

部分学生有已经在家乡购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农合的,入校后又会被要求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就面临着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5 完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针对我国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中出现的问题,借鉴国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力求真正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的作用。

5.1 明确政府责任,提高大学生医保待遇

为大学生提供充分的医疗保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鉴于目前对大学生医疗费用的报销主要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而小病不保,这与大学生的实际医保需求存在反差。故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提高医保基金的给付水平。

5.2 加大宣传力度

高校加大大学生新医保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持续有效的宣传,同时,可通过专题讲座或者报告会的形式对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具体内容向大学生进行讲解,使新医保真正深入每个大学生心中。

5.3 推进校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校医院应充分发挥其作为大学生患病后首选医疗机构所应承担的医疗诊治职能,同时开拓其教育、医疗保健和宣传等职能。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改善校医院硬件服务设施。此外应经常开展对校医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医术水平和职业道德。

5.4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的是自愿参保原则,由于学生参保意识薄弱,使得在自愿原则下参保率难以得到保证,所以国家应强制将大学生纳入新医保体系中。另外,为了满足大学生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商业医疗保险可作为社会性质的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公司可以设定针对大学生的、优惠的、符合其实际需求的的保险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Z].宁政办发〔2009〕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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