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危险源管理研究

【摘要】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种类繁多,其辨识、评价和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实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有重要作用。突出重点监控项目的安全监管,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两级总部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危险源;分级管理

1、引言

水利水电施工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环境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对施工的本质安全有重大作用。水利水电施工涉及的危险源种类繁多,危险源的管理难度较大。研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集团总部、子(分)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三个层面对危险源的管理,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2、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1]。

2.1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源的辨识方法一般有5种: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检查法;预先危险分析;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询问、交谈等方法。

2.2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七种类型[2]

危险源辨识要充分考虑危害事件的三种状态:正常(如:每天正常施工、生产等过程)、异常(如:停机、检修)、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三种时态:过去(如:已发生过的事故、事件)、现在(如:作业活动、设备等现在的运行状态)、将来时态(如:作业活动将发生变化、设备设施改进、新购等活动等);七种类型: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和振动、高温作业、低温作业、辐射、其它危害因素。

3、危险源的控制

通过危险源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后,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危险源的控制方法包括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应急预案的培训及其演练等[1]。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应采取现场检查和信息跟踪等形式,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更新

每个新开工的项目,开工前,进行一次预先危险源辨识、评价。开工后,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针对已辨识出的事故、事件、危险源,及时对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进行更新。此外,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法律法规、作业环境、作业活动、设施设备的变化,适时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更新。

5、危险源分级管理

5.1重点监控项目的分级

⑴子(分)公司级重点监控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凡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所在施工项目部,在施工项目部实施重点监控的基础上,作为子(分)公司级重点监控项目由子(分)公司总部实施重点监管。

⑵集团级重点监控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凡列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所在施工项目部,在施工项目部实施重点监控和子(分)公司总部实施重点监管的基础上,作为集团级重点监控项目由集团总部实施重点监管。

5.2施工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要求

⑴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登记台帐,确保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及时更新;

⑵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落实监控责任;

⑶建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⑷设立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⑸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3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水利水电施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

⑴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⑵方案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有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

⑶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3];

⑷随着施工进展和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应随之不断更新或补充;

⑸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安全技术要领;

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4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

重大危险源所在的施工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且每周组织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企业两级总部对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监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⑶检测、检验和验收记录;⑷现场实物与登记建档等资料的相符性;⑸现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5.5隐患及整改

集团总部、子(分)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6、结论

6.1危险源辨识是危险源管理的基础。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主要在施工项目部,重大危险源是施工项目部安全监控的主要对象。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两级总部安全监管,应突出重点,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

6.2重点监控项目是重大危险管理的有效载体,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两级总部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

[2]孟丽坡.浅谈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建筑安全,2003年05期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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