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 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 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企业及个人在我院设立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 ,供大家参考。

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

  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企业及个人在我院设立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激励其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境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资质审核后,本着支持高等教育,激励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以企业或个人名义捐款,在XX学院XX学院设立以企业或个人命名的助学金,以下统称为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

  第三条企业及个人设立助学金,一般资助期限要求3年以上,每年资助人数在1人以上,资助金额为每学年3000元/人。捐助企业或个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资助条件。

  第四条本办法的资助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助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条凡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由学院财务处负责代收代支。

  第二章机构及资助方式

  第七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评选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的设立、资质审核、组织评审及对各系评审工作等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八条各系由系主任、支部书记(副书记)、辅导员老师组成初评小组,负责本系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各年级(或专业)成立以辅导员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第十条学院代表捐助方设立企业及个人专项助学金,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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